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姓名: , 年 月 日出生,性别:,身份证号: ,原籍: ,应入学时间:20XX年9月,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现年满6周岁不能按时入学,现申请延缓入学,延缓至20XX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经研究,准予其延缓入学。
特此证明。
批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办理材料:
(一)转学材料:
1.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在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2.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3.学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二)休学材料:
1.学生监护人提出休学申请。
2.学生因病休学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诊断书、病历证明和住院结算收据。
(三)复学材料:
1.学生休学满一学年后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
3.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
(四)延缓入学材料:
1.提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2.居委会提供的事实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转学办理流程:
1.学生监护人在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2.转入学校审核后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
3.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
4.转出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
(二)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2.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
3.所属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
(三)复学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学校审核后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复学申请。
3.所属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审核。
(四)延缓入学办理流程:
1.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2.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延缓入学证明材料,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