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障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通知要求,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9月30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计划不再执行。望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自然年度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5年原则上不再延长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参保人员的缴费期限。
灵宝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