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直乡办、易地搬迁安置点: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解决一些公益岗位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务管不好问题,现就加强全乡乡村公益岗管理,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
坚持“核定总量、整合职能、统筹资金、改善待遇”原则,在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将全乡乡村保洁员、护林员、巡河员、人居环境维护员、公益岗、乡村道路养护员、防火员、绿化员、秸秆焚烧巡查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整合为村务员,实现一岗多责、职责明确,最大限度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确保实现“村务有人管、三类户得增收”的双重目标,推动提升我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设岗要求
(一)村级公益岗。各行政村按照村户籍人口总数的4.5‰比例确定本村公益岗数量。
(二)镇区公益岗。苏村乡街道公益岗按上级指标要求为10人,原则上以原有设置的岗位和镇区中心村申报岗位为主。
(三)道路公益岗。按照省道4公里/人、县道5公里/人的标准确定公益岗数量,原则上以原有设置的岗位和道路沿线的村申报岗位为主。
四、人员聘用
(一)聘用条件。各村公益岗主要安置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三类户家庭劳动力,岗位分为一类公益岗和二类公益岗(人社部门设置的为一类公益岗,乡村振兴部门开发的为二类公益岗),一类公益岗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并符合行业部门申报要求;二类公益岗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之间,有特殊情况的由村综合研判,并报乡镇审核,经同意后可申请设岗;聘用人员重点从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筛选。
(二)严格程序。各行政村根据设岗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本村岗位数量。各村村务员岗位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由认可岗位职责、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先自主报名,村对各报名人员家庭情况、个人劳动力情况、上岗意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报名人员报乡乡村振兴办进行初步审核;同时将审核人员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后向乡进行推荐确定,经乡终审无异议的人员,由各行政村对拟上岗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由各村与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一类和二类公益岗位,一经发现,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非三类群众或脱贫群众;
2.存在冒名顶替的人员;
3.已经就业或者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
4.不在岗套领工资的人员;
5.金融贷款恶意逾期和不按时还款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公益岗位人员按要求使用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只限用于从三类户及脱贫户范围中招聘的村务员岗位补贴,非三类户和脱贫户村务员不得使用;原则上一般农户进入三类人群,风险已消除对象原则上不再设岗,由各村申报的扶贫项目增加的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
(二)合理配置人员。坚持村务员数量与村务总量匹配,村务员补贴与具体劳动工作量相匹配的原则,按照各行政村户籍人口的4.5‰比例确定各村务员数量。村务员原则上一年一聘,1名村务员岗位可招聘1个整劳力,也可以招聘2个弱劳力。
(三)压实岗位职责。要科学合理整合村务工作,将村务工作分解细化,形成具体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确定每一名村务员的岗位职责,每月利用25日党员活动日,对村务员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要做到工作清晰、职责明确、安排合理,确保村务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件件能干好。同时,村务员要自觉接受村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作,不能胜任工作的由村研究及时调整和更换。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行政村要按要求建立各自村务员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对村务员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并报乡乡村振兴办进行备案;各行政村要建立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可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村务员的日常管理,明确村务员岗位职章及管理范围。公益岗人员工资根据乡村绩效考核情况统一拨付到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严格时间节点。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定村务员初选人员,按程序招聘到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合同签订到位,同时将各村务员花名册、职责分工、公示照片及合同原件等资料报乡乡村振兴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村两级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日常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乡村公益岗整合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夯实部门责任。乡纪委监委做好村务员人员招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乡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对公益性岗位用人情况进行监督,乡生态环境办等业务部门负责村务员人员的具体业务指导;乡财政所要统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按要求做好公益岗人员资金的监督发放。
(三)合理设置岗位。各行政村要合理设置本村村委员岗位规模,按需确定上岗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乡村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绿化员、防返贫监测员、项目巡查管护员等岗位。
(四)强化考核监督。由各行政村负责对本村村务员进行考核,各行政村要安排1名村委干部专人负责村务员管理和考核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度。乡会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不定期抽查,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只领补助不干活”等现象发生。
苏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