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
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4%或CPI 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发放失业保险金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额度=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现行标准的一定比例),当CPI和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发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发放时间、标准及范围按照发改委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办理材料:
具体发放时间、标准及范围按照发改委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无需失业人员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按照文件要求时限完成
六、结果送达:
自取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每月1号至25号工作日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尹溪路中段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398- 886586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98-8853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