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三门峡大坝下游“1·22”溺水事件教训,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提升全乡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重点实施“大宣传、大培训、大研判、大预防、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和灵宝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要求,聚焦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标对表、补短强弱,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目标,以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主攻方向,全面实施“七大工程”。通过大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应急知识等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意识;通过大培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大研判,精准分析各类风险,及时监测预警,提醒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防范;通过大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通过大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和隐患底数,掌握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大整改,治理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通过大提升,全面提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隐患治理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从根本上筑牢安全防线。
三、工作内容
(一)大宣传主要内容
1.丰富宣传内容。一是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二是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效提升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三是宣传公共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技能。加强居家出行、用电用气、应急处置、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日常安全知识宣传,尤其要做好一些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风险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乡直乡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创新宣传方式。一是乡镇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培训宣讲。二是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开展广场舞比赛,进行安全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应急救援志愿者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四是利用乡村大喇叭系统,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提升。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应急办、村镇建设中心、生态环境办、中心学校、文旅办、农业服务中心、林站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拓宽宣传载体。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中,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围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深入村、社区、学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宣传日,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应急办、村镇办、农村公路管理站、国土所、生态环境办、中心学校、文旅办、农业服务中心、林站、武装部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4. 突出宣传重点。一是宣传普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常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的冬春季节注意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二是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尤其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前后,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三是宣传普及防汛度汛常识,从防汛、滑坡坍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预测预报的准确性、预警到户的及时性等方面,深入开展广泛的防汛度汛宣传,让广大群众担负起防灾自救的责任,明白避险转移的时间、路线、地点和组织,把避险转移落实到每一个危险地带、落实到每户每人。四是宣传普及防震减灾常识,广泛深入基层、社区、工厂、学校、农村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重点普及震时科学避险常识和科学自救互救技能。五是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主要针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范要点、临灾时应急处置措施等注意事项。六是宣传普及交通运输安全常识,深入农村社区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安全宣传栏及安全警示栏等,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应急办、村镇办、农村公路管理站、国土所、生态环境办、中心学校、文旅办、农业服务中心、林站、武装部、派出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大培训主要内容
1.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培训。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第一议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参加一次线上或线下应急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宣传办、乡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2.开展安全监管能力培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辖区内的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内容,确保培训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3.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安全培训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有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 强化基层安全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乡镇、村(社区)及防火、防汛、地质灾害观测点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气象等灾害防范内容。
责任单位:应急办、林站、水务中心、国土所、武装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大研判主要内容
1.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机制,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灾害事故风险会商研判制度。在元旦、春节、国庆及“两会”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特别是“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发布预测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突出重点行业精准研判。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危化品、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提出防范重点。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聚焦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建筑施工、沿街商铺等领域开展研判,找出风险点,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分析评估,分析预测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可能影响范围、损失和防范应对建议。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墒情、旱情、病虫害等灾害灾情评估,分析预测农业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可能影响范围、损失和防范应对建议。水利部门要组织开展河流、水库等水情旱情分析评估,分析预测水情旱情发生可能性及其可能影响范围、损失和防范应对建议。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分析评估,分析预测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及其可能影响范围、损失和防范应对建议,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村镇办、文旅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林站、武装部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 组织开展各层级风险研判。全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区域特点和季节特征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研判预测,建立风险点底数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和避免各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大预防主要内容
1.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区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重点道路、林区、河道、水库、重大活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做到安全风险早预警、早发布、早处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经济办、村镇办、农村公路管理站、应急办、派出所、林站、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文旅办、武装部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巩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取得成果。提高科技化水平,以“减人、提效、保安全”为目标,不断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建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确保重大风险动态受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农村公路管理站、应急办、中心学校、文旅办、经济办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乡镇(管委会)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各行政村按照各乡镇的决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督促群众定期参加应急演练,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水务中心、林站、应急办、村镇办、农村公路管理站、派出所、卫生院、文旅办、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学校、国土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五)大排查主要内容
1.开展责任落实大排查。一是排查党政责任落实。重点排查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是否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是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其他班子成员是否每季度分析、布置、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二是排查部门责任落实。重点排查各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根据“三管三必须”和“按照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落实行业、职能交叉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牵头抓实行业领域内全链条安全监管,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三是排查企业责任落实。重点排查企业是否落实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是否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等。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乡直乡办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充分发动职工及广大社会群众,对水库、河道、地质灾害点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各类风险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全面管控。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辖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开展隐患问题大排查。重点对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领域,小微企业等“小散乱”单位和场所,对水库河道、高层建筑等领域,开展“全覆盖”式隐患问题大排查。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国土所、农村公路管理站、水务中心、应急办、林站、农业服务中心、文旅办、经济办、生态环境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大整改主要内容
1.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一是落实党政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每季度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有效解决措施,保障落实到位。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推动责任落实。二是落实部门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乡直乡办各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一是确保上级考核巡查、督导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等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二是确保本级考核巡查、督导督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企业单位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三是深刻汲取近些年典型事故教训,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过程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责任清单化、措施台账化”的要求,落实“五到位”(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规定,防止各类意外安全事故发生。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评估,确保实现闭环。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乡直乡办各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 确保监管执法整改到位。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狠抓关键环节,压实压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五铁”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违法行为紧盯不放,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乡直乡办各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大提升主要内容
1.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防灾减灾救灾力量,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应急等部门要提升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内设管理机构在职人员的75%。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对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培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提升应急管理基础。一是加快推动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调用。二是加强应急体系能力建设。深化乡镇和行政村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乡镇应急办实体化运行;建立完善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持续推动乡镇不少于30人、村级不少于20人的专(兼)职救援队伍;规范社会救援力量。三是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应急管理执法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发生安全事故、联合惩戒“黑名单”、各级督导发现问题隐患企业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加密检查频次,实现精准执法。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有关行业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 提升隐患整治能力。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推动企业加强各类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完成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建档。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有关行业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统筹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相关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进行突出问题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各行政村、各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苏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