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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3-09-18 11:07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二、政策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五、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贫困身份认定材料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2张二寸照片,在就业中心办理,把2、3、4、5页复印在一张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本人)

7、1年的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与创业项目有关)

六、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到乡镇便民中心领表签字盖章,并完善申报所需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便民中心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无误后将全部资料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县级复核:就业中心对乡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申请台账上做好登记

4、信息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补贴拨付: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办理方式

灵宝市尹溪路中段人社局4楼就业促进科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

十、咨询电话

0398-886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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