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二、政策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五、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贫困身份认定材料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2张二寸照片,在就业中心办理,把2、3、4、5页复印在一张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本人)
7、近1年的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与创业项目有关)
六、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到乡镇便民中心领表签字盖章,并完善申报所需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便民中心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无误后将全部资料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县级复核:就业中心对乡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申请台账上做好登记
4、信息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补贴拨付: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办理方式
灵宝市尹溪路中段人社局4楼就业促进科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
十、咨询电话
0398-8864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