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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县镇“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7 09:45     来源:故县镇 字体:

故政〔202493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10日。

二、目标任务

(一)清查整治对象。“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散:选址布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已发布生效的各类规划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安全评价审批手续、发改委核准备案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污染企业。污:生产、经营过程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重点是小炼金、小氰化、小浮选、小摇床、小碾子、小球磨等非法提金点,小化工、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黑臭水体、原料废渣乱堆乱放,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清查整治范围。镇村全域清查,重点涉矿企业及周边,涉污小加工企业,各村居民区、荒沟荒坡、河道沿线等,以及历年各级检查督察曝光老点位“回头看”。

)清查整治标准。对清查发现的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取缔整治到位,发现一起,取缔整治一起,确保动态清零。

三、工作安排

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清查,建立台账(5月25日至5月31日)。镇环保办牵头组织协调行政村按照网格化监管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区域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不漏一处,同时做好资料存档故县环境监察中队、故县供电所要全力配合开展清查工作。每天下午4各村将清查整治情况(附件1)建立台账,镇环保办

第二阶段,联合督导,集中整治(6月1日6月10日)。一是对于正在生产的查清原料来源、查处违法行为,没收非法原料、没收非法产品、没收非法设备、集中拆解,氰化池要彻底捣毁、恢复原貌,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二是对于未生产存放有散乱污生产设备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整治到位。三是清查整治过程要搜集整治前、中、后照片,完善整治档案,整治结果每天下午4镇环保办做好汇总。四是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工作台账,对清查发现的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导,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每天下午4点前报镇环保办

四、职责分工

行政村:对本辖区内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责,负责好本辖区内各类散乱污企业清查整治工作推进和长效监管等工作。

故县环境监察中队:负责联合开展清查工作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并抽调人员牵头督导工作。

故县派出所:负责对涉及非法使用氰化钠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氰化钠经营企业管控,每周调取氰化钠经营企业销售、使用单位记录并报送镇环保办。联合自然资源、环境监察中队等部门对涉及盗采、非法占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抽调人员参与督导工作。

故县供电所:负责梳理无环评手续使用动力电的企业、作坊名单,配合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抽调人员参与督导工作。每周一将动力电用电信息报送镇环保办。

自然资源:负责对散乱污企业非法占地排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对原料来源、盗采矿产资源等清查,配合镇执法大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负责清查生产淘汰落后设备工业企业、作坊等,对特种设备、燃煤散烧、黑加油站点进行排查整治

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中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抽调人员牵头督导工作。每周对公安机关调取氰化钠经营企业销售、使用单位记录和供电所动力电排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

党政办:负责抽调人员牵头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督导。每周对公安机关调取氰化钠经营企业销售、使用单位记录和供电所动力电排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

应急管理办:负责对涉及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尾矿库加强监管巡查,严查私拉乱倒现象。抽调人员参与督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落实“散乱污”监管第一责任,切实加强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推进确定专人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认真履职,抽调人员要严以律己,严格标准,确保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形式加大清查整治宣传力度,公开曝光散乱污整治情况,威慑违法违规企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严违法行为。对散乱污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土地、无照经营(生产)、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通过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方式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各上报的清查整治情况、联合督导组上报的现场督导情况、各职能部门上报的违法违规查处情况,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对在散乱污集中清查整治专项工作中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常态化监管。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各严格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村辖区各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和长效监管等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始终保持对散乱污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附件:故县镇“散乱污”排查情况日报表

故县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5


故县镇“散乱污”排查情况日报表

本日共排查散乱污XX处,其中新增XX处,前期排查XX处,已完成取缔XX处,正在整治XX处。

序号

详细地址

“散乱污”名称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行政村)

取缔情况

                         
(新增、前期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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