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故县镇派出所。
二、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所需材料:
(一)14周岁以下:1、父母双方共同到户籍室提出书面申请;2、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
(二)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1、父母双方共同到户籍室提出书面申请;2、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社区民警调查工作报告或派出所情况说明;6、变更人不属于五种情形人员的声明。
(三)18周岁以上: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社区民警调查工作报告或派出所情况说明;4、变更人不属于五种情形人员的声明。
四、办理时限:14周岁以下1个工作日,14周岁以上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故县镇派出所户籍室,15238430881。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