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灵宝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资金文件,下达资金1583万元,其中:中央903万元,省级680万元;
2、灵宝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0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本次安排分配264.12万元。
以上财政衔接资金,本次共安排分配1847.12万元,其中:中央903万元、省级680万元、县本级264.1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业巩固组[2023]2号)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共分配下达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847.12万元(对接项目8个),其中:中央903万元、省级680万元、县本级264.12万元。具体如下:
1、2023年灵宝市寺河乡红叶谷现代观光果园建设项目(一期)308.2万元(其中:中央260万元、县本级48.2万元);
2、2023年灵宝市西阎乡沿黄生态廊道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430万元(其中:中央365万元、县本级65万元);
3、2023年灵宝市西阎乡滹沱营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76.64万元(其中:省级70万元、县本级6.64万元);
4、2023年灵宝市阳平镇中社村农副产品打包车间建设项目331.49万元(其中:中央278万元、县本级53.49万元);
5、2023年灵宝市故县镇高柏村蔬菜大棚项目460.4万元(其中:省级385万元、县本级75.4万元);
6、2023年灵宝市豫灵镇杨家村花椒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55万元(其中:省级50万元、县本级5万元);
7、2023年灵宝市豫灵镇杜家村小杂水果温室大棚项目107.3万元(其中:省级100万元、县本级7.3万元);
8、2023年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78.09万元(其中:省级75万元、县本级3.09万元)。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乡村振兴局: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