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运城市康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壹壹壹益瑞医药有限公司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3年9月1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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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住所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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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康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
无 |
杜景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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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福寿堂北1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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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067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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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壹壹壹益瑞医药有限公司 |
秦艳莹 |
秦艳莹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果园街2号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果园街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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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灵食药监械经营备20220003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