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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乡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5 12:17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川政〔2023〕49号
  为进一步推进川口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乡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再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新高潮,尽快扭转大局面,为全面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方位、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全乡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改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实现排查工作全面覆盖、问题隐患全面见底、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排查内容
  (一)散乱污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是否还存在散乱污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整治取缔到位。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村镇中心、电管所、经济办等环境攻坚成员单位,各行政村
  (二)餐饮油烟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安装油烟污染治理设施,油烟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达标排排放。综合执法队负责镇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各行政村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三)扬尘污染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的在建的各类施工工地,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是否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是否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根捉市环境攻坚办指令,及时做好高值热点问题中扬尘源的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村镇中心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站,各行政村
  (四)散煤燃烧
  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倒查散煤来源、查处散煤加工点及违法销售点,管好源头,抓小、抓早,严厉打击向禁燃区(城区范围)销售散煤的行为,持续做好空气站点所在区域的散煤取缔工作,根据市环境攻坚办指令,及时做好高值热点问题中散煤源的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站、生态办,各行政村
  (五)黑加油站点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的黑加油站,重点检查已取缔的黑加油站是否反弹,是否有新增的黑加油站没有取缔到位。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六)燃煤锅炉
  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取缔35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取缔、实施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以拆除方式淘汰的,必须拆除炉体或物理切断管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各村要确保辖区35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工业企业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行为,是否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行业是否采取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是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是否存在环境隐患问题。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经济办、应急办
  (八)双替代
  全面排查"双替代"用户是否存在复用散煤的现象。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九)道路交通
  全面排查全乡范围内的交通道路,重点检查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排查与国、省、县乡道路交叉的施工企业、场矿企业、营业场所无硬化的平交道口以及砂石场、矿山对道路交通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交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方法步骤
  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月15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2月15日﹣3月5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认真进行排查,要在排查的基础上,逐一登记,建档立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3月6日﹣4月10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能立行立改的要抓紧整改,4月10日整改到位;确实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整改。
  (三)检查提高阶段(4月11日﹣4月30日)。乡环境攻坚专班将组织对各村、各有关单位专项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要重抓建章立制,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排查环保突出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二)执法留痕、注重成效
  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开展专项攻坚行动中,要详细登记排查对象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迅速报告,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立案调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强化督查、责任追究
  乡工作专班要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相关村、部门未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的,进行启动责任倒查,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存在违纪行为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川口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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