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灵政〔2015〕4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6年3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2026年3月苏村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xlsx
苏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