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包括: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三、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四、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2、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
3、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5、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6、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8、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9、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办理流程
“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申请或现场申请—受理—审核—登记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灵宝市尹溪路中段社会保险服务大厅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