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西阎乡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放时间。
允许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0时至
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24时
禁止燃放时间: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以及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本乡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其他禁放区域:
1.重要军事设施和加油站、加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疗养院、(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公共场所。
5.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6.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7.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8.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区域。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
10.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西阎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西阎乡将持续加大
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力度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坚决依法查处!
提醒大家时刻牢记
不要违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如发现我乡辖区内有非法储存、燃放
请立即拨打电话举报
(24小时举报热线:0398-6911027,0398-6913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