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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2023年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3-08-15 15:22     来源: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根据《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灵农业巩固组〔2023〕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焦村镇西章村吕珊珊等343名两类人员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费合计1655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法定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第一批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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