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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平镇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21 15:3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阳政2023143

关于印发《阳平镇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

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镇办、各部门:

现将《阳平镇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平镇人民政府

2023920


阳平镇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

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2386号)、《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2024 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宝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2023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压实救助主体责任、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救助高效有序、精准精细实施救助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切实帮助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二、救助范围

2023年度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

三、救助程序

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本年度受灾实际情况,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一是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二是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四是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各涉灾部门应主动将其列为救助对象,主动开展救助工作。

四、救助标准

按照省制定的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的指导标准落实。对于确需提高救助标准的受灾特殊群体,要个人进行申请,村组写出证明,乡镇审核。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按照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程度,将受灾困难群众分为ABC三类(A类特别困难;B类比较困难;C类一般困难)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五、资金发放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2386号)《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宝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要求,拨付资金将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六、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自村到乡镇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到乡镇、村组进行实地抽查摸底。各涉灾部门、涉灾村要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于926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并确保申请报告与一览表数据一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后,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管理系统上传。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各有关部门、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市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精准救助。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各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汇总本辖区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辖区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救助结束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救助情况进行抽查。于20245月中旬前将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冬春救助款物放发到位。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专人负责,严格管理,认真实施,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各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系列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有关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有关乡镇开展专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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