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灵农业巩固组【2024】1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灵宝市城关镇王艳波、王金龙等1371人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6855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根据《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灵农业巩固组【2024】1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灵宝市城关镇王艳波、王金龙等1371人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68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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