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平镇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
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灵宝市财政局、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预〔2025〕40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阳平镇抗旱救灾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合理利用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对因抗旱而增加的生产成本给予针对性补助,全力保障我镇小麦生产的稳定性,为全镇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基础。
二、资金来源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分配至阳平镇的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总额为2万元。
三、主要用途
该项资金用于补助抗旱增加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疏浚灌排沟渠,清洗维修机井,水利设施维修,购置电机水泵、输送管带等小型灌溉设备设施,电费、油费的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费用支出等。
四、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阳平镇全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遵循“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细致分解,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方向。明确操作流程、补助对象以及补助方式等关键内容,为各项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现既定目标。
(二)严格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和具体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做好预算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截留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阳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