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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1-09 09:5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受理部门:故县镇派出所。
  二、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所需材料: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故县镇派出所户籍室,15238430881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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