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灵宝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乡(镇、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申报的传承人进行了审核、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灵宝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54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乡(镇、区)、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