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灵宝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将灵财预(2025)446号资金文件中下达的2025年灵宝市第二批乡村公益岗工资补助项目三门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三财预[2025]335号),其中的623万元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豫财农综[2024]22号145万元、豫财农综[2025]3号47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共灵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灵宝市第二批乡村公益岗工资补助项目衔接资金使用级次的通知》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调整分配情况
本次共调整下达财政衔接资金指标623万元(对接项目1个)。具体如下:
1、农业农村局(原分配资金):2025年灵宝市第二批乡村公益岗工资补助项目,分配下达三门峡市级资金1000万元(灵财预[2025]446号,三财预[2025]335号),此次调减资金623万元(灵财预[2025]525号),剩余资金377万元(三门峡市级资金)继续用于该项目;
2、农业农村局(调整后资金):2025年灵宝市第二批乡村公益岗工资补助项目,重新分配下达中央资金623万元(灵财预[2025]525号,其中豫财农综[2024]22号145万元、豫财农综[2025]3号478万元),调整后623万元(中央资金)继续用于该项目。
附件:
关于将2025年灵宝市第二批乡村公益岗工资补助项目预算资金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pdf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乡村振兴局: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