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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宝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情况通报 (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4-07-18 15:34
来源: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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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灵宝精神康复医院
灵宝精神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4类7条一般违法违规问题,涉及总费用316637.8元
罚款272100.8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0日
灵医保罚字〔2024〕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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