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灵宝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国务院信息
政策法规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首页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规划管理
矿产资源
土地管理
行政处罚
不动产登记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10:31
来源:
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小
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已经部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23年3月3日
附件: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