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应急罚﹝2025﹞KA004号 | 2025年1月19日带班领导种彦龙8:49下井,11:12出井,通过井下视频监控发现PD541-1号岔口15:09有两名工人在井下作业,种彦龙未下井带班。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 2025-02-20 |
2 |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灵)应急罚﹝2025﹞KA001号 | 2025年1月19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鼎立分公司检查时发现:1、金源二矿四采区地下开采工程扩建项目带班领导阴兴敏未按照带班下井月计划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2、灵湖650坑生产系统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带班领导毋介介未按照带班下井月计划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 2025-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