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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9 17:26     来源:收储中心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 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 号)、《自 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 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 号)等文件要求,经集体决策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灵宝市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及拟收回收购价格,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宗地编号

 

 

面积(㎡)

收购价格(万元)

11-13-15

灵宝市城东片区车站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商服住宅

40801

9341.77294

11-13-16

灵宝市城东片区金城大道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商服住宅

37953

8700.866175

00-03-184

灵宝市城东片区长安路与河滨东路交叉口西北角

旅馆用地

8240

1382.4248


二、公示日期 2025719日起至2025723 日止。

三、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国斌

联系电话:0398-8855771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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