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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5-12-12 08:39     来源:地质勘查储量科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构建安全韧性 灾体系,以地质安全服务保障民生民安,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三门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三门峡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 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 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 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会议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增 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谋早谋细、 抓紧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构建新安全格局上奋勇争先,切 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常规举措,夯实群测群防基础,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治理,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 测预警体系,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市安防委领导下,各部门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提高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效能。以改革创新破难题,深 入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逐步优化完善管理体系, 着力解决已知隐患点以外地质灾害多发的难题。

二、防治形势

我市为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环境复杂,在降雨、采矿活动等诱发因素影响下,地质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受黄土塬及中低山区特殊地形地貌的限制,部分村庄切坡建房等选址或施工不当等原因导致滑坡、崩塌等灾害直接威胁居民区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道、省道、乡村修路等人为活动形成的高陡边坡处,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乱堆乱放的废碴在降雨条件下,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矿区人员生产生活和道路、通讯、电力以及国防设施安全。

(一)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域。

根据2025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全市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0处(含2025年认定新增寺河乡磨湾村磨湾组滑坡点),受威胁人员约684户3778人(常住378户1208人),威胁财产约1.8亿元,涉及村庄53个,学校2处,交通干线1条(246省道)。目前正在治理的隐患点8处。

按隐患大小类型划分:

1)特大型隐患点1处:五亩一中滑坡点(已经终验)

2)大型隐患点1处:五亩乡庄坡周家山组崩塌点(正在治理)

3)中型隐患点5处:尹庄镇涧西村1—5组崩塌点、涧西区西华村7、8组崩塌点、豫灵镇安头村沟底河崩塌点(主体完工)、苏村乡原坡村玉洼组滑坡(主体完工)、寺河乡上埝村万花台组滑坡。

4)小隐患点:73处(略)。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据市气象局分析,2025年我市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总体呈现多发强发态势。春季(3-5月)预计我市降水偏少0 成。夏季(6-8月)预计降水偏多0-2成。7-8月可能有北上台风响我市。

根据气象分析结果,经综合分析,2025年我市地质灾害发强度维持常年水平并有增高的趋势。汛期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时期。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为主,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

三、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实践证明,突发性地质灾害与降雨关系密切,从历年地质灾害发生规律来看,汛期6~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地质灾害具有数量多、规模大等特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要深刻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做好极端降雨、强对流天气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近几年,非汛期地质灾害数量有所上升,特别是岁末年初呈多发趋势,因此,要树牢全年防灾理念,重点防范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持续降雪、冰雪消融时段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历史灾情和气象分析,考虑到极端天气和人为工程活动影响,重点防范区域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城乡周边切坡建房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矿山、在建工地工棚、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沿黄公路、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对交通领域、在建工程、人工形成的高陡切坡应给予重点关注。

四、重点防治任务

(一)以“查”为基,动态排查清底数

1、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不折不扣落实“三查”制度,针对已知隐患点和隐患点以外的风险区,深入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紧盯降雨前后、冻融交替、夜间等重点时段,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排查调查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沿线及附属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村民自建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文旅部门要加强职能范围内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摸排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纳入台账管理,分类防治,确保有效管控。

2、开展精细化调查。在已完成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 价基础上,提高调查精度,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 作,更加精细地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孕灾机理研究,科学评 估地质灾害风险,细化风险分区和防治分区。有序推进地质灾害 易发区重点乡镇1:1万调查评价工作,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 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

(二)以“防”为先,织密网络抢先机

3、夯实群测群防体系。要坚持发挥群测群防基础性作用,及时调整群测群防员,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网络运转正常。要引导基层村、组等自治组织参与防灾,充分调动受威胁群众的防灾主动性,发挥驻守技术队伍支撑作用和专业优势,构筑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4、加强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要积极争取和推广普适型监测设备安装使用,逐步形成自动化监测点网,优化气象预警预报平台,精细化预警成果;要完善预警预报信息研判、接收、发布机制,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探索实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努力持续提升“人防+技防”工作成效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以“管”压阵,从源头防御风险

5、明确管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要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抓好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有效衔接,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风险区工程活动,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

7、防范切坡建房隐患。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屋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管控力度,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从指导宅基地布局、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制度、编制年度宅基地用地计划等方面,自然资源部门要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共同引导村民合理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于自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属地乡镇政府要加强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督促其落实防治措施。

(四)以“治”攻坚,提升抗灾能力

8、推进在建防治项目。加快国债项目收尾工作,督促中央专 项、省财政项目实施,加强现场质量监督,做好绩效评价,落实 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强化调度监管。市县两级切实履行中、小型 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责任,聚力实施综合治理、排危除险,力争控 制一批、降级一批隐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9、储备新的防治项目。认真梳理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情 况,科学划定项目范围,突出防灾规模效应,做深做细前期准备 工作,用优质项目充实项目库,形成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 定期能更新的良好局面,为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抓手。

(五)以“训”提能,练学互促强本领

10、丰富宣传工作形势。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内容、载体形式创新,注重激发媒体融合活力,加强防灾减灾经验做法和成就宣传报道,把握“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契机,营造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范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灾自觉性、主动性,实现从“要我防”向“我要防”的转变。

1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对管理人 员、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的培训,既有专业深度又通俗易懂, “案例”敲警钟,用“科技”防未然,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 意识和能力。

12、开展避险演练活动。立足极端情况,对照短板弱项,按照预案内容组织受威胁群众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逐级逐点开展针对性、实战化应急避险演练,磨合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促进预案衔接,优化机制措施,提高避险和处置能力。

(六)以“避”为要,筑牢生命安全线

13、坚决落实避险转移。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巡查排查、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完善预警机制,健全辖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接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后,要利用手机微信、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第一时间将信息逐级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一旦发生险情、灾情,事发地乡镇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坚持避险为要,严格落实“三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不断加大隐患点巡查力度,重点防范期加密监测频率,在收到预警信息或出现成灾迹象时,要灵活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提前避险转移,妥善安置并切实做好转移人员管控。市自然资源部门要继续强化与专业地勘队伍的合作,充实驻守技术支撑力量,有效增强基层主动防灾减灾能力。

14.强化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 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增强对地质灾害信息的敏感性,提高信息 收集、处理、报送能力,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特别要突出首报时效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至同级人民政府、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确保重要指令、关键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安防委办作为市政府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监督各防灾责任单位制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属地乡镇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实际,适时修编完善辖区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乡、部门、村、组四级责任制和乡镇副科级领导包片、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督导责任制,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督导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隐患清楚、责任明确、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

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交通、水利、住建、教育、文广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聚合效应,其中:交通部门重点做好高速、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和附属设施区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所属水电站、水库、引水输水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重点做好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部门重点做好城市建成区内因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旅部门重点做好职能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灵宝市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主动参与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二)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市财政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列入全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推进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立共治、共享行动体系,强化“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

(三)督导检查

市安防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乡镇、防灾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点一案”编制情况,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值班速报等制度落实情况,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及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构建“检查一整改一提 升”闭环机制,推动防灾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 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屏障。

六、其它要求

1、列入本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0处(见附件),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辖区乡镇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列入各自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各乡镇政府(管委会)、涉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本部门制订的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附件:灵宝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责任人一览表(2025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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