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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01 11:04     来源:收储中心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 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 号)、《自 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 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 号)等文件要求,经集体决策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灵宝市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及拟收回收购价格,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宗地编号

 

 

面积(㎡)

收购价格(万元)

00-03-149

灵宝市段密涧河以东,经四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

商住用地

36646

1890.5

00-03-153

灵宝市段密涧河以东,经四路与纬六路交叉口东南角

商住用地

48747

2506.1

00-03-150

灵宝市段密涧河以东,经四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商住用地

41122

2028.25

00-03-156

灵宝市段密涧河以东,经四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商住用地

36562

1842.05

 

二、公示日期 2025101日起至20251011 日止。

三、意见反馈 如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限内以书面方式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正式署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国斌

联系电话:0398-8855771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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