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08:55     来源: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字体: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灵宝公安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年代步车”也称“老头乐”,泛指用于代步的三、四轮电动车。    

二、驾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须持有准驾车型代号“D”类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驾驶人须持有准驾车型代号“C2”类型及以上驾驶证。    

三、严禁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随意掉头、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大队依法采取拖移、暂扣强制措施,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五、对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驾驶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4月10日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



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4月7日

来源:灵宝交警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