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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豫灵镇安和桥村命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1 15:31     来源:灵宝市民政局 字体: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灵宝市豫灵镇安和桥村命名事项已于20251020日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灵政发〔202512号,并报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备案,现予以公告。


 附件:灵宝市豫灵镇安和桥村命名方案.pdf



 灵宝市民政局         

2025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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