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灵单位以及在灵宝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四)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称申报要求
1、2025年全市职称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2、各单位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参加职称评审。三门峡市未设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和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三门峡市人社局委托具有评审资质的评委会进行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2025年三门峡市律师、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委托洛阳市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农业科研系列中级职称委托新乡市评审。新闻、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中级职称委托省直单位评审。省直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同高级评审委员)请查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hrss.henan.gov.cn/2025/10-14/3234971.html)。
申报以上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评审委员会通知,按时报送材料,并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A211窗口开具委托代评函。
3、2025年我市所有级别、所有系列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含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依托“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有面试答辩环节人员请关注职称申报系统个人账户通知。
4、申报各系列中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5、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配合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各级学校在推荐之前需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推荐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备案。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系统需要上传的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均应为原件。所有不带公章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章后上传,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课题要上传全文(含过程性材料),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评委会承办部门通知上传。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全力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2、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20—2024年度考核表.pdf”
4、按“绿色通道”和倾斜政策及破格等情况报送的人员,须在系统“上传附件-用户上传个人审批表扫描件”栏上传对应的经人社部门审批的《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或《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
5、《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双面打印,并由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其他有关要求
1、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和《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审核工作,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各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及审核客观公正。
2、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应密切查看审核情况,若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并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无权修改申报人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因此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主管单位在给二级机构创建账号时,证书打印单位应选择“使用本级单位名称”选项,各单位不得随意修改。
4、事业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账户时,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人员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事代理”或“其他”。事业单位技能人员申报职称,人员性质选择“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取得职称后仍保持原聘任岗位不变,如需转岗,按照转岗聘用相关政策办理。
5.工作有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及时在系统内完成人员移交后,再进行职称申报,以免对原单位评审计划造成影响。审批阶段无法进行移交,会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
6、卫生系列高级、中小学系列中高级、农业系列、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联系方式见附件1,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缴费。其他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时间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为准,并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缴费。三门峡市缴费地址为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与广场北路叉口东200米、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南200米)人社局A211窗口,联系电话:2806195。(“单位、主管单位、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核时间”结束后)。
7、2025年度全市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请各企事业单位做好统筹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工作。
8、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其他详细要求可参照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在此期间我省出台新文件,以新文件精神为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三门峡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