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助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现依据《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储备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意向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本着企业自愿原则,凡符合项目储备区域范围、满足种植、畜禽养殖或水产养殖相关污染排放及规模条件,且近十年未列入重复投入限制范围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申报相关治理项目。具体筛选标准如下:
一、畜禽养殖主体筛选标准:结合灵宝市畜禽养殖特征,选取污染较为突出的生猪、肉牛、鸡作为本项目的主要养殖畜种。各养殖主体原则上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规定的规模标准,且具备粪污处理提升的需求与意愿;同时,项目提升部分所需的自筹资金有能力配套,以保障项目如期顺利建成,确保项目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主体筛选标准:150亩鱼塘以上。如有申报意愿,可联系相关科室咨询详情,并将申报具体情况于11月28日前报送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储备指南
联系人:冯女士 0398-8856615
邮 箱:ghzdk202@163.com。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