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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宝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7 11:05     来源: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灵农[2025]  143号

各乡镇,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灵宝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减灾第九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51017

 

 

 

 

 

 

 

 

灵宝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实施方案

 

为支持做好秋粮抢收、抢烘及秋冬抗湿播种,有效应对近期阴雨天气对秋粮收储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农户因秋粮受潮霉变、发芽等带来的损失,降低售粮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户种粮受益等相关工作,根据我市秋粮生产实际情况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77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完成今年“三秋”生产任务,及时应对极端天气条件下及突发情况下对秋粮机收、烘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应急抢收、烘干,确保秋粮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市财政支持。

三、内容与范围

(一)烘干补助

1.烘干设备主体补助。灵宝市辖区内持续、稳定为本地种粮农户提供秋粮烘干服务具有烘干能力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烘干主体”)进行烘干作业补助。经乡镇上报,符合烘干粮食要求的有13家烘干企业,烘干企业名单已在三门峡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农户烘干补助:在市种植、出售的秋粮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烘干秋粮进行补助。

(二)抢收补助对在黄河滩区的受涝积水田开展抢收作业补助,种粮主体按照20/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补助资金及方式

(一)烘干补助。补助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1016日至20251031按烘干主体实际收储湿粮按标准水分(水分含量14%折干后重量进行补助,原则补助公斤0.06元,其中:烘干企业每公斤补助0.02元,农户每公斤补助0.04元,补助通过社保卡存入农户和烘干主体账户。

(二)抢收补助补助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1028-秋收结束。补助对象:对于在黄河滩区的受涝积水田开展抢收作业补助,种粮主体按照20/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补助流程

(一)烘干补助流程烘干意向的农户和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行选择就近的烘干企业,农业农村局、13个烘干企业所属乡镇各派驻一名监督人员。在收购及烘干过程中,监督员24小时对收购烘干企业收重量及水分含量等计量进行全程监督建立详实的烘干台账,准确姓名、所在村居、联系方式、玉米重量、时间每日烘干作业记录信息,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如过磅单、凭证等。烘干服务期结束后,烘干主体需及时整理汇总相关材料(烘干台账、农户信息、烘干记录等资料)。填写2025年玉米产地烘干情况登记表、汇总表,监督员、农户、烘干企业签字确认,所属乡镇审核公示确认,报至农业农村局汇总。并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补助,

(二)抢收补助流程。黄河滩区的受涝积水田在所在村登记,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采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上报的抢收面积进行精准测量。测量后农户签字确认面积,所属乡镇签字确认,第三方出具轨迹图,并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补助。

、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核实确认。各乡镇要严格审核上报烘干数量和抢收面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据实核实相关补助乡镇用于救灾支出资金。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确保群众和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相关乡镇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核实及资金兑付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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