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委委托陕西鑫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灵宝市高新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审。现将成本监审结论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情况
灵宝市高新学校(曾用名:灵宝市高新国际学校),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五龙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282MJY551217D,法定代表人:华洪平,开办资金:100.00万元,登记管理机关:灵宝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业务范围:小学、初中教育。
截至2024年底,灵宝市高新学校账面资产96,328,800.97元,负债18,308,403.00元,30个班级,931名学生,114名教职工。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4)《河南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二)特殊政策依据
(1)财政部《会计准则》;
(2)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被监审单位提供的依据
(1)灵宝市高新学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
(2)2022年—2024年的会计凭证、账簿;
(3)2022年—2024年的成本报表;
(4)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以及相关的统计报表;
(5)灵宝市高新学校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其他成本资料。
三、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1.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2022年—2024年,灵宝市高新学校小学部总成本各年度分别为 4,642,638.54元、4,645,051.47元、5,449,889.85元,受教育者承担的学生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分别为11,666.57元/生·年、9,675.79元/生·年、9,644.84元/生·年,三年平均为10,329.07元/生·年。
经监审:2022年—2024年,灵宝市高新学校初中部总成本各年度分别为5,106,604.27元、4,991,687.20元、4,726,717.47元,受教育者承担的学生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分别为15,805.36元/生·年、15,359.08元/生·年、14,426.59元/生·年,三年平均为15,197.01元/生·年。
2.住宿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2022年—2024年,灵宝市高新学校住宿总成本各年度分别为 137,220.56元、327,624.37元、302,971.45元,受教育者承担的住宿成本分别为444.08 元/生·年、1,070.67元/生·年、999.91元/生·年,三年平均为838.22元/生·年。
四、本次成本监审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事项不包含在上述定价成本中,但对被监审单位灵宝市高新学校价格有重要影响:
1.此次成本监审报告是根据被监审单位提供的成本资料作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2.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3.本报告仅为此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灵宝市高新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费用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4.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特此公示。
联系人:孙海斌
联系电话:0398-8829793
邮箱:lbsfgwjgk8@163.com
灵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