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2025】7号),《灵宝市烟叶电烤房“先建后补”工作方案》文件,现对38座四层单烘干电能烤房及相关辅助设施进行补贴,每座3万,其中寺河乡32座、豫灵镇6座,使用财政资金114万元。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7月28日,共计7天。
附件:
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0398-8856626
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