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24号)等要求,现对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火鸟沟尾矿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 依据 | 项目拟选位置 | 拟用地面积 | 拟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发证 时间 | 发证 机构 |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火鸟沟尾矿库建设项目 |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灵宝市阳平镇北社村 | 项目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11.1411公顷以内,实际申请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1.1411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1.141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 项目总用地面积11.1411公顷,建设初期坝、堆积坝、防洪及排水设施、尾矿排放系统、沟底防排渗设施、安全监测系统、压滤车间等,总库容224.6万立方米,总坝高68米,服务年限11.3年,设计类型为山谷型,等别为三等库, | 用字第4112822026XS0003618号 | 2026年03月10日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