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于《灵宝市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5-07-03 08:24 来源: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切实发挥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灵宝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灵宝市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重要训词精神,锚定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方向与战斗力核心标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整体提升城乡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水平。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5〕4号)等文件。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为弥补现阶段城镇消防救援力量缺口,实现消防救援力量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的,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综合保障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统一指挥、专常兼备、覆盖城乡、高效联动”的效果。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5年2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工作专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有关政策,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的做法。并向18个市直单位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管委会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涉及的18个市直单位,13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管委会,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采纳2条。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五个部分:总体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勤训练、强化综合保障,分别对应“总、建、管、训、保”5个方面,共计20条具体举措。

一是明确身份属性,解决职业认同难题。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具有公益属性的消防组织,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政府专职消防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严禁劳务派遣用工,切实提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厘清验收评估,解决建管脱节难题。区分“验收合格”和“评估合格”两个概念,其中“验收合格”主要针对营房、人员、装备等硬件建设,“评估合格”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员能力素养、经费充足持续等“软实力”。同时,统筹用好“验收”“评估”手段:一方面,通过部门联合验收,推动当地政府加快建队达标和提档升级,确保建设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消防救援部门综合评估,严把纳管入口,防止埋下问题隐患。三是健全管理制度,解决规范运行难题。围绕从人员招录到人员退出共8个重点环节,健全统招统训统管统用制度。其中,对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年限予以套改,理顺岗位等级;全省统一时间节点,由市级消防救援部门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晋级,实现“招录-管理-培训-晋级-退出”全周期规范管理。四是建立退出机制,解决前景顾虑难题。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连续工作满5年不满12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市政府发放离队安置费;连续工作满12年及以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达到退休条件,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市政府发放离队安置费或安排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转岗;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确保有奔头、有干头、扎根岗位、安心工作。五是强化职业优待,解决荣誉缺失难题。细化经费保障、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业优待、伤亡抚恤、车辆交通等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交通出行、挂号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整体提高队伍荣誉感和稳定性。


五、文件时效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万晓龙  联系电话:0398-8780180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