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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15:13     来源:用途管制科 字体:

灵政土公告〔2024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川口乡横渠村,位于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燕山大道中段西侧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解决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日期:2024412日至2024425

特此告知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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