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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3—001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16
标  题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宝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3〕22号
发布时间 2023-10-17 10:24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宝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灵宝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6        

灵宝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河南省林长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切实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督办函》(省林长办函〔202310号)、《关于对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立项督办的通知》(三督办〔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新形势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多部门协同配合、一体推进,确保我市辖区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机构名称

灵宝市森林消防专业队

办公地点

市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应急管理局、川口林场及朱阳镇、五亩乡、苏村乡、焦村镇、豫灵镇

工作职责

(一)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巡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二)接受本级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调度,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三)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开展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综合救援工作。

(四)对全市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灭火培训和演练。

(五)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

(六)与市消防救援大队建立联防联训、协同作战机制。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设队长1名,由林业局分管副职兼任;副队长2名;内设办公室,在市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办公;下设8个中队。

中队人员组成

8个中队共150人,其中:

(一)一中队20人,人员由林业局(原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市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办公、食宿。

(二)二中队15人,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食宿。

(三)三中队15人,人员由川口林场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川口林场办公、食宿。

(四)四中队20人,人员由朱阳镇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朱阳镇办公、食宿,场地等由朱阳镇负责保障。

(五)五中队10人,人员由五亩乡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五亩乡办公、食宿,场地等由五亩乡负责保障。

(六)六中队20人,人员由川口乡(5人)、苏村乡(10人)、寺河乡(5人)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苏村乡办公、食宿,场地等由苏村乡负责保障。

(七)七中队20人,人员由焦村镇(10人)、西阎乡(2人)、函谷关镇(3人)、尹庄镇(3人)、城关镇(2人)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焦村镇办公、食宿,场地等由焦村镇负责保障。

(八)八中队30人,人员由阳平镇(10人)、故县镇(10人)、豫灵镇(10人)抽调人员组成,防火紧要期内,在豫灵镇办公、食宿,场地等由豫灵镇负责保障。

编制和经费保障

所有人员编制仍保留在原单位,经费由原单位保障。遇到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任务,由市林业局统一调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全力做好配合,涉及人员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确保我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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