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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灵宝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代拟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截止时间:2026-09-28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不断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起草了《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代拟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意见和建议于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8日

  电子邮件:lbhbydy@163.com

  地    址:灵宝市金城大道12号

  联 系 人:郭琦      联系电话:0398-3091929



  附:《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代拟稿)》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