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灵宝可乐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灵宝可乐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侵占城市道路行为,违反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款城市道路内禁止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其违法事实、依据和权力。现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限期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决定对其处以罚款肆仟元整的处罚。缴款方式: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支行营业部。
收件人:高轶
执法人员:范陆强 执法证件号:16120499043
徐文超 执法证件号:16120499002
联系电话:03982121333
地 址:灵宝市工业西路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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