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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管当罚字〔2021〕第107029号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7日     字体:

  单位名称:灵宝市昱华置业有限公司
  灵宝市昱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西苑华府建设工地夜间施工行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其违法事实、依据和权力。现依据《灵宝市城市管理细则》第九十七条违反噪声管理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本机关当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缴款方式: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支行营业部。
  收件人:赵腊苹
  执法人员:王伟伟 执法证件号:16120499030
       赵盼盼 执法证件号:16120499070
  联系电话:03982121333
  地  址:灵宝市工业西路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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