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河南瑞塑新材料有限公司5G改性新材料建设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金城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 | 河南瑞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瑞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金城大道与兴业路交叉口建设5G改性新材料建设项目。租赁5000平方米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改性新材料智能化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研发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和1万吨塑料包装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投料粉尘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与投料粉尘合并经一根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吹膜废气、调墨、印刷废气、制袋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合并采用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南深水海纳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边角料和残次品、除尘器收尘灰及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桶、废抹布及废机油等,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本项目将原料库、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成品仓库、生产车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地方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异丙醇、二甲苯、油墨及废机油,影响环境的主要原因就是泄漏,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环境风险程度较小,是可以接受的。 | 18849595555 |
附件:
河南瑞塑新材料有限公司5G改性新材料建设项目全本报告压缩.pdf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