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固体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堡里村 | 河南安茂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刚性填埋场为全地上式框架结构,有效库容约14.4万m3,填埋规模2万吨/年,服务年限8.75年。处理类别有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18)、HW23含锌废物(900-021-23)、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02-48、321-031-48、321-032-48、321-013-48、321-014-48、321-019-48、321-022-48、321-034-48)、HW49其他废物(772-006-49)。本项目刚性填埋场总体分为三个填埋库区,共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成填埋一区,布置176个单元格,库容4.4万m3;二期工程建成填埋二区,布置192个单元格,库容4.8万m3,三期工程建成填埋三区,布置208个单元格,库容5.2万m3。配套建构筑物均在一期建设完成。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8万元 | 1.废气。暂存库内设气体收集管道,房间内管道每隔4m设一个吸风口,废气收集后经“碱洗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设施调节池、污泥池上方均采用加盖密封设施,通过抽风确保池体、污泥机房均处于微负压状态,收集后的废气经“碱洗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暂存库共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填埋场导气设施导出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以上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化验室氟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废水。填埋场渗滤液通过渗滤液收集池收集,由泵通过管道输送至场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洗车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及实验室废水均通过管道或者导流沟收集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调节池混合废水经“氧化还原+混凝沉淀+MVR蒸发+RO反渗透”处理,膜处理后清水回用场区洗车及地坪冲洗等,浓水进入蒸发系统蒸发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RO反渗透处理。全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出场区。 3.固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盐、污泥,共计产生量为8.745t/a,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送本项目刚性填埋场填埋。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场区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有相应隔声降噪措施,东、南、西、北各场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地下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本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工程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张贴、发放公众意见表)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附件:1、
河南安茂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报告书_部分1.pdf
河南安茂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报告书_部分2.pdf
河南安茂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报告书_部分3.pdf
河南安茂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公众参与说明.doc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