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灵宝市聚鑫商砼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砼扩建项目 | 三门峡市 灵宝 市豫灵镇坡底村南 | 灵宝市聚鑫商砼有限公司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灵宝市豫灵镇坡底村南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属于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工程新建一栋混凝土搅拌楼和一个骨料库,设计产能为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³。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 1、废气。骨料上料及配料机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现有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现有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筒仓废气经各自配套的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和搅拌粉尘一起引入现有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经一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污染物均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商砼行业绩效A级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粉尘通过料场密封、通道安装硬质门、地面硬化、搅拌楼密闭、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砂石分离机+沉淀池(2个500m3和1个460m3组成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的2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现有生活污水经24m3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清掏肥田。 3、固废。除尘器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淀渣和分离的砂石清掏后直接运至建材企业作为原料利用;实验室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暂存后,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废机油及废油桶依托现有的18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脱硫渣作为建材外售。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输送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为75~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碱水剂储罐区地面作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30cm,围堰区域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贮罐的容积,即容积不小于10m3;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在采取严格的应急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