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碳基芯片石墨改造提升项目 | 三门峡市灵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豫灵片区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碳基芯片石墨改造提升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豫灵片区现有厂区内石墨化车间,不新增占地,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套全自动提纯气体暂存站及输气管道、两套稀释吸收装置,设计产能为石墨化提纯1.5万t/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气。石墨化提纯废气经碱液喷淋(新增)+双碱法脱硫(依托现有)+湿电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4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碳素行业绩效A级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氯化氢≤30mg/m3、氯气≤65mg/m3);填充料加工废气技改前后无变化,仍使用现有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碳素行业绩效A级要求(颗粒物≤10mg/m3)。 2、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项目不新增全厂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仍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豫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填充料、生活垃圾和脱硫渣,废填充料收集后直接外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脱硫渣作为建材外售。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气化间供气系统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为70~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氯气气化间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1套、烟感报警系统1套、氯气泄漏检测装置1套、地下碱液池1个、事故氯吸收装置1台;厂区内现有工程设置有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工程1座858m3事故池),通过管道连接;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在采取严格的应急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4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