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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克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7 10:29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灵宝市市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灵宝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坚克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依据和出台目的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2024年10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进行调整,要求纳入重点地区管理的县(市、区、旗)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1〕123号)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攻坚工作方案,紧密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攻坚克难工作。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1〕12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81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24〕92号)、《灵宝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

(三)出台《方案》的目的

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市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推动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方案》的过程

2024年11月份,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灵宝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灵宝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地区攻坚克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28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发文征求了6个乡镇(管委会)和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方案》征求了发改委等6个乡镇(管委会)和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其中无意见14家,有建议1家,未采纳。

四、《方案》的重要举措

《方案》从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强化矿山源头管控、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提升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压实矿山监管责任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6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有关部门及乡镇关于攻坚克难的工作任务。

五、涉及范围

《方案》共涉及五个方面内容:

(一)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方案》从科学规划矿权、整合优化系统、鼓励企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四个方面,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矿权设置的要求。提出了整合优化系统的明确目标,即到2025年底前地下矿山生产系统比2020年减少10个,逐步实现一个采矿证范围内原则上只有一个生产系统。结合我市尾矿库闭库工作进展情况,提出2024年底前完成闭库20座,2025年底前再完成闭库7座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矿山源头管控。《方案》从规范生产规模、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强化基建管理、加强矿山建设管控、严格尾矿库建设五个方面对矿山的源头管控进行了明确。对我市境内存在的金矿、硫铁、铁、铅、重晶石、露天采石场矿种新改扩和整合的地下矿山开采规模进行了明确。针对不同开采规模、水文地质的地下矿山和新改扩的尾矿库安全设计提出了明确的设计要求。

(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方案》从严格主要负责人履职、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和配备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严格外包单位管理、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规范技术基础管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八个方面对各矿山企业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的履行要求,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问题,即外包单位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过约束外包单位数量,强化外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推进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

(四)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提升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方案》从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建设四个方面,对矿山企业本质化安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对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压实矿山监管责任。《方案》从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分级监管任务、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提出了“三级库长”“五级包库”“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对加强非煤矿山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

六、文件时效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郭蓉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98-886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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