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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17:3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的积极性,确保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根据《灵宝市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奖补办法》(灵巩固脱贫组〔2022〕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的算账周期内未享受到户增收项目、庭院经济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二、奖补标准
  发展产业的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户、监测户主动自愿发展生产(含种植类、养殖类、服务类等),实现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超过上年同期录入国务院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10%—30%的,每年度给予每户财政奖补300元;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超过上年同期录入国务院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30%—50%的,每年度给予每户财政奖补700元;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超过上年同期录入国务院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50%以上的,每年度给予每户财政奖补1000元。
  务工就业的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通过主动自愿务工就业,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每人可领取就业奖补资金200元;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每人可领取就业奖补资金400元;累计工作9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的,每人可领取就业奖补资金700元;累计工作9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每人可领取就业奖补资金1000元。以上收入均需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工资表或工资卡银行流水。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奖补条件的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分别填写《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奖补申请表》(附件1)、《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增收奖补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资料提交帮扶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至所在村。
  (二)村委会审核盖章,村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身份、社保卡、以及所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村干部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各行政村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是否为建档立卡困难人口进行复核,同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填写《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附件3)、《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附件4),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市乡村振兴局审核。
  (四)市乡村振兴局对通过审核的拟补助对象,将名单返还各乡(镇),各乡(镇)返还各行政村,在申请人家庭所在乡镇及行政村进行公示,同时,市乡村振兴局在市政府网站对所有拟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10天。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市乡村振兴局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五)各乡镇、行政村在公示无异议后,市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报人社保卡账户中。
  (六)各乡镇要于9月15日前完成奖补资金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干部学习奖补办法,研究吃透奖补标准和要求,并通过每篇宣传、村广播宣传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不落一人,应享受尽享受。
  二、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奖补的实施主体为各乡镇(管委会),各乡镇(管委会)要落实审核责任,高度重视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奖补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村振兴局复审时出现违规申报情况,实行错一退一政策,相应补助由脱贫户、监测户所在乡镇(管委会)承担。
  三、因本次奖补申请时间在8月份进行,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8-9月相关收入佐证数据可以由相关村或用人单位提供收入证明代替;市奖补资金发放后,各乡镇(管委会)要根据奖补资金发放情况,将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反馈至各定点帮单位,同时指导好包户干部按照脱贫户、监测户奖补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入户算账。
  附件:1.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奖补申请表
     2.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增收奖补申请表
     3.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度灵宝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增收奖补情况统计表
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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