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林业局就灵宝市林业局湿地宣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林业局湿地宣传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购置湿地宣传办公材料一批,具体包括宣传手提袋、一次性纸杯、软面笔记本、宣传水杯、宣传充电宝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资金:124100.00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价,请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林业局2楼保护科(灵宝市函谷关与崇德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2、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询价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三份: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也可)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1)供应商需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林业局3楼会议室(灵宝市函谷关与崇德路交叉口)。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的发布
本次询价公告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林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39837039
灵宝市林业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