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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0001—2024—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2
标  题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4〕3号
发布时间 2024-04-12 15:52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省、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2024年1月1日之前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十五届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有效42件、废止或失效30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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