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文件
灵公办〔2022〕34号
关于印发《灵宝市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治安管理大队及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规范灵宝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工作,依据我局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灵宝市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附件:灵宝市公安局2022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表
灵宝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灵宝市公安局2022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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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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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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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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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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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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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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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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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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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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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的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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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的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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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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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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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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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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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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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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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章刻制业的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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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章刻制业的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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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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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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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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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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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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